前幾天,家裡破天荒買了一整顆榴槤回來,放在角落,賣水果的人說隔天就可以吃了。
第二天,興沖沖地跑去角落,把榴槤檢視一番,完全沒有裂痕,心裡開始對它不滿。
沒事的時候眼睛飄到那角落,看到滿身尖刺的龐然大物躺在那裡,心頭一驚,趕忙用報紙蓋住。
家裡彷彿多了個生命。
第三天,小心翼翼的把報紙掀開,再仔細檢查一番,甚至用手撥一撥,牠還是悶不吭聲地躺在那裡,於是打算助牠一「刀」之力。用水果刀刺了幾下,那外殼仍是老神在在動也不動。
好吧,算你行,我就耐心慢慢等,看哪天你芝麻開門!
話是這麼說,可是到了第四天,又忍不住想給牠一臂之力,於是把牠像籃球一樣往地上彈了一下。
不過這隻怪物既耐刺又耐彈。
第五天,看到這個啞巴怪物仍是粗裡粗氣地矗立在那兒,心裡很不是滋味,於是每次經過不是戳戳牠,就是拿個東西壓壓牠。誰知道,也許我會不小心碰到什麼機關,使牠應聲而開。
但,上天並沒有垂憐。
第六天,牠竟然開始發出榴槤該有的味道,但那外殼還是死不打開,於是當晚,我們祭出大菜刀,打算不管三七二十一,就是要在今晚把牠給「 」了。
於是,為時二十分鐘的艱苦戰役如此展開。
搏鬥當中
尚在周旋
戰況愈演愈烈
終於,皇天不負苦心人,怪物身受重傷、不支倒地。
「菜刀大將」已無用武之地,換「十指小兵」上陣。
呼~苦盡甘來
不過用湯匙吃,也未免太做作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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